索引号: | /2020-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机关事务/政府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曲阳乡曲阳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2-20 |
文号: | 曲委发〔2020〕8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2020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实施方案 | ||
概述: | 为巩固禁种铲毒成果,有效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蔓延和反弹,根据中央、省、市、县禁毒委关于“四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围绕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目标,彻底解决我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
曲委发〔2020〕8号
2020年禁种铲毒踏查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各单位:
为巩固禁种铲毒成果,有效防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蔓延和反弹,根据中央、省、市、县禁毒委关于“四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围绕巩固“零种植”、确保“零产量”目标,彻底解决我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县禁毒委关于加强毒品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全面宣传引导、集中踏查发现、严厉查处打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禁种铲毒各项措施的落实,巩固禁种铲毒成果,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与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9日
各村要统一认识,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及时召开相应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根据辖区内毒品种植规律及特点,研究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禁种铲毒踏查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步骤和要求,同时各村要与各片区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各村要通过张贴宣传画、通告、定时播放广播、悬挂横幅、刷写墙体标语等形式,打造“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特别是曾经有过零星种植行为的农户受到教育,为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目标奠定基础。
(二)全面自查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25日
这一阶段正值罂粟幼苗生长季节,也是踏查、发现毒品原植物种植情况的关键环节。各村自行划片踏查、确定重点区域和疑似范围,组织人员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等部位,开展拉网式踏查铲除行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铲除和依法查处,严防原植物成果割浆。乡禁毒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踏查铲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踏查行动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互查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1日
每村安排不少于4名的工作人员到指定的村进行逐户踏查。每发现一株罂粟幼苗,对被检查村相关责任人按20元/棵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四)复查验收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由乡禁毒办组织人员对各村踏查情况进行验收,在此期间发现有种植罂粟的情况,对负责互查的人员和被检查村的相关责任人按50元/棵的标准进行经济处罚。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依据各自职责和具体分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乡禁毒办要加强对各村禁种铲毒工作的督促检查,防止出现工作流于形式。
对禁种铲毒工作不落实、不作为或开展不力的村、单位将由乡纪委给予诫勉、警告或移送县纪监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为对于互查时有问题的村责任人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复查时有问题的村,所在村和负责互查的村责任人由乡纪委给予警告处分。
中共东海县曲阳乡委员会
东海县曲阳乡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