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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0-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其他/政府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平明镇平明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6-23 |
文号: | 平政发〔2020〕80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平明镇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概述: | 关于印发平明镇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平明镇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平明镇2020年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规模畜禽养殖场现场检查表
2.非规模畜禽养殖场现场检查表
3.畜禽养殖污染检查发现问题登记表
平明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3日
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国家“水十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治理改善的重要举措。为了提高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改善我镇环境质量,特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粪污处理设施是否配套建设到位,资源化利用措施是否落实,雨污是否分流,防渗出、泄漏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是否造成周边水体污染等进行整治。
二、 总体目标
落实养殖场粪污治理主体责任、行政村属地管理责任、执法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全镇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整治,规模养殖场治理率100%、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12月底前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率达到100%。
三、 主要措施
(一)禁养区内养殖场,外排的一律关停拆除,不外排的养殖场签订限时退出协议;非禁养区养殖场一律限时整治到位,不能及时整改的一律关停并转。严防已关停的养殖场返潮复养。
(二)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生产规模扩建、添置处理设施,采用种养循环、达标排放模式处理养殖粪污,集团公司要对合作养殖户所产生的畜禽废弃物全量收集、就地就近处理消纳。
(四)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及时制止违法排污行为,对发现的污染问题跟踪整改到位,确保粪污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转,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 组织形式
专项行动采取各村自查、自行治理及镇级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6月20日—6月30日)
各村组织人员对本村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轮现场检查,确保所有畜禽养殖现场检查到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登记,能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研究和采取应急管控措施,防治污染外排,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村要将现场检查表和整改计划汇总备查,并根据自查整改情况,形成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与检查表一同于6 月30日前报至206办公室。
对已有各类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整治,规模场达标排放整治100%到位。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生产规模扩建、添置废弃物处理设施,鼓励小散养殖场采取委托处理、就近消纳的模式,从根本上解决畜禽养殖场粪污无处消纳的问题。
为了做好汛期管控,防治畜禽粪污外排,造成周边水环境质量下降,各村应建立巡查制度,制定巡查值班表,明确巡查工作人员,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违法排污问题,填报检查问题登记表,并每周汇总上报。
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监管”制度,镇级干部包村、 村级干部包户,成立业务指导小组,指导全镇小散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镇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适时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督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攻坚胜利。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既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按时完成年度考核目标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此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做好工作对接,强化信息报送。为了确保此次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各单位要全力支持,安排专人配合开展检查工作。请各村于6月30日前,按通知要求,报送自查整改工作报告和检查表,驻村干部做好督促工作。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守廉政纪律。各村要以问题为导向,对问题不逃避、不回避,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和巡查,积极查找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偷排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提升养殖场(户)守法意识。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不得接收被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格作风纪律,严守保密制度。
(四)加大整改力度,优化管理体制。各村对检查发现或交办的环境问题,要积极组织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坚持即知即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跟踪整改到位;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吸收,转化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附件1
规模畜禽养殖场现场检查表
被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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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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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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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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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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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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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内容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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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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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区 ¨非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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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道 ¨村庄内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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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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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检查认定证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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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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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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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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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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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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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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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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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控安装和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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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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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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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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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是否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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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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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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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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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是否满足养殖规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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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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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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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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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粪污处理委托协议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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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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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土地是否符合承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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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利用是否不规范、时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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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作为肥料还田利用适用标准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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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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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还田利用台账是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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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污防渗出、泄漏措施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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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偷排直排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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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周边水体黑臭或受污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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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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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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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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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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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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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非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现场检查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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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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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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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栏量
(头、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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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名称(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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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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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检查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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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在重点区域(在方框内打“√”,下同)
¨禁养区 ¨非禁养区 ¨距离 ¨村庄内河道 米
2.治理模式
¨种养结合就地利用 ¨集中处理协作消纳
¨清洁回用无外排 ¨发酵床养殖
¨工厂净化处理排放 ¨其他 ¨无
3.干湿分离 ¨是 ¨否
4.雨污分流 ¨是 ¨否
5.治污设施
¨干清粪堆积场 ¨沉淀池 ¨发酵床 ¨污水处理设施 ¨无
6.干粪利用
¨就地消纳 ¨异地消纳 ¨出售 ¨消纳协议签订 ¨无
7.污水利用
¨还田消纳 ¨异地消纳 ¨纳管 ¨达标排放
¨消纳协议签订 ¨无
8.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正常 ¨不正常 ¨直排 ¨偷排
9.周边水体情况 ¨良好 ¨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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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问题及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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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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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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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点河道:前蔷薇河、蔷薇河、淮沭新河(渠)、马河、民主河
附件3
村畜禽养殖污染检查发现问题登记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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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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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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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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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名称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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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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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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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片领导: 驻村干部: 支部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