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01A/政府领导/通知 |
发布机构: | 牛山街道牛山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4-09 |
文号: | 牛街办发〔2020〕5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牛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概述: | 结合牛山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牛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 ||
时效: | 有效 |
牛街办发〔2020〕5号
关于成立牛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9】97号)、《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连政发【2020】9号)和《县政府关于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牛山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牛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芳 街道党工委书记 高新区党工委
副书记
李跃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章延府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徐 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政法委书记
徐加刚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孙绪强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 辉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晓华 街道纪工委书记
冯泉瑞 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
邱 云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守爱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树桢 街道人武部部长
徐 丽 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徐保国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 云海集团
党总支书记
赵大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挂职)
王海峰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挂职)
望东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孙兵州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重大事项督查
办主任 望西村党支部书记
张 颖 街道党工委秘书 团工委书记
孙新安 街道农经站站长
汤 松 街道财政所所长
王守兵 街道信访办主任
季小飞 街道建管所所长
陈海平 街道文化站站长
蒋 勇 牛山派出所所长
倪文刚 西双湖派出所所长
刘红江 街道安监所所长
黄志华 街道劳动所所长
鲍小军 街道计生站站长
刘 杰 街道民政办主任
李 烨 街道社区办主任
李耀立 街道农技站站长
尚小江 街道卫生院院长
马 锐 街道中心校校长
各村社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分工(详见附件),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统计办,办公室主任由冯泉瑞同志兼任,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牛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020年4月9日
附件:
牛山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事宜明确如下:
党政办:负责人口普查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口普查的支持配合工作。
纪工委:负责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依纪依法查处人口普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财政所:负责人口普查经费保障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为普查经费预算提供政策支持,保障普查工作需要。
统战办:负责配合做好少数民族人口的普查登记工作,并负责解释少数民族有关政策规定。
文化站:负责制定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编制宣传提纲、部署宣传工作,做好人口普查知识宣传及各项普查要事的宣传报道;指导、督促各村社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牛山、西双湖派出所:负责按照行政区划的范围提供辖区内户籍人口登记资料、户口整顿资料,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负责受理并查处全街道范围内阻碍普查员实施调查、侵犯普查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社区办:负责协助对社区普查工作人员配备、调整、督促等工作,统筹协调社区工作人员做好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计生站:负责协调做好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工作,根据普查工作需要,提供计划生育及出生人口的有关资料。
民政办:负责协助做好死亡人口的核查工作,督促、指导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等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信访办:负责对人口普查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好解释说明及排查化解工作。
卫生院:负责做好人口普查相关政策的协调工作,提供与普查有关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出生、死亡人口的核查工作。
中心校:负责协助对街道管辖的小学、幼儿园的清查普查,配合做好普查区内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统计办: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做好普查宣传发动、普查物资发放、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及指导、组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普查数据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等具体普查工作。
农经、农技等其他单位负责协助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协助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