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机关事务/政府领导/通知 |
发布机构: | 李埝乡 | 发文日期: | 2020-03-17 |
文号: | 14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李埝乡整治非法采砂洗砂工作实施方案 | ||
概述: | 为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盗采砂土、违规洗砂、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乡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按照东海县人民政府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全县非法采砂洗砂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整治非法采砂洗砂工作实施方案。 | ||
时效: | 有效 |
为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盗采砂土、违规洗砂、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乡良好的土地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按照东海县人民政府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全县非法采砂洗砂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我乡整治非法采砂洗砂工作实施方案。
一、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李埝乡非法采砂洗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宁乡长任组长,徐腾、吴学雷、翟新广等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水务站、供电所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整治活动出成果、收实效。
二、 目标任务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清除全乡范围内的非法洗砂点。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各单位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切实减少我乡境内非法盗采砂土行为。为了切实加强各村守土有责的意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知而不报,频繁发生非法盗采行为的村,采取每月一通报,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
三、 具体措施
1、认真排查。3月15日之前各村对本村区域内所有砂石堆场(含洗砂场)进行摸排,对占用的土地性质、面积进行全面统计。
2、分类处置。
(1)、对长期占用基本农田的砂石堆场进行生产经营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进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予改正的乡政府将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查扣洗砂机械和堆积的砂土方,同时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占地行为。
(2)、对短期内非法占地堆放的砂土,采取张贴通告、公示等方式,依法予以查处没收。以后各村范围内新增的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砂土堆均采取这种方式处置。
(3)、对在建设用地上非法堆占和洗砂行为,将由环保部门按散乱污小企业进行整治。
3、加强巡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成立国土、水务、建管、环保、安监、公安等部门巡查队伍,全天候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村级考核办法和分类处置的方法进行快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