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01A/政府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李埝林场李埝林场 | 发文日期: | 2020-10-29 |
文号: | 李林发[2020]50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李埝林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概述: | 各科室、分场,陈山村: 《李埝林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效: | 有效 |
李林发[2020]50号
关于印发《李埝林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分场,陈山村:
《李埝林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国营江苏省东海李埝林场
2020年9月17日
李埝林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深入整改违法用地乱象,全面提升我场土地资源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形成全面查处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问题高压态势和长效机制,维护全场土地利用管理秩序,保障场域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我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历年来我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坚持围绕制止违法占地、违规建设等问题,深入开展全场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消除我场违法违规用地现象。
二、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原则及范围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及时完成。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所涉及的违法违规用地,主要是指近年来我场土地利用长期存在而未立案查处过的和土地利用已立案查处但未处置到位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具体包括:
1、近年来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未落实地块。一是2018年度卫片剩余2宗1.7亩未整改到位的地块;二是2019年度卫片2宗10.5亩未整改到位的地块;
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对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一律按顶风违建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3、通过信访、群众举报发现或通过动态巡查等手段发现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李埝林场土地违规违法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改工作时间节点(9月15日—12月24日)
(一)卫片执法整改工作
1、2018年度卫片2宗1.7亩,分别为御园南大门和传达室,9月底之前整改完毕;
2、2019年度卫片2宗10.5亩,分别为东海县兰亚江板材加工厂、江苏汇祥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其中,兰亚江板材厂与10月底前拆除完毕,江苏汇祥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因其于2013年取得工业用地土地证,将积极与国土部门对接,争取尽快整改完毕。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1、对县下发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涉及的图斑,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数据核实并整理上报。
2、2020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随时发现随时上报随时整改。
(三)通过信访、群众举报发现或通过动态巡查等手段发现的。做到及时制止,整改期限为发现后15日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个月。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随时发现随时制止随时查处并整改。
(五)特殊情况。涉及国家、省市县重大项目,县级层面无法整改的,或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社会矛盾聚集易造成不安定因素等情况复杂的整改问题,报请领导小组审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违规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全力以赴抓落实。坚决摒弃“不想为、不敢为、不愿为”的错误思想,认真对待、处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动我场土地治理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贯彻落实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和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积极协调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坚持“协调联动,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常态监管”工作要求,强化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大疑难土地问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四)勇于攻坚克难,敢于动真碰硬。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违法违规用地综合整治工作,坚决迎难而上。对存在为违规违法用地提供“保护伞”、隐瞒不报、有错不纠等问题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恶意阻扰执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及策划群体性上访等问题的企业或个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五)做好信访维稳,维护秩序稳定。信访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群众接待来访、教育安抚、舆情处置、解释疏导等工作,确保我场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