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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281325 /2015-468176934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应急管理/政府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房山镇 | 发文日期: | 2015-03-10 |
文号: | 房政发〔2015〕7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房山镇抗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概述: | 关于成立房山镇抗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房山镇抗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房山镇抗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全镇抗震减灾工作领导,防御和减轻地震对居民房屋工程的破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房山镇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超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彬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仲江波 纪委书记
贾贵山 党委委员、副镇长
姜 华 副镇长
许兴光 党委委员、武装副部长
张金东 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
周庚韶 财政所所长
郑 洋 派出所所长
张 顺 交警队队长
许 君 民政助理
田中言 交管所所长
唐春根 生院院长
王建保 农电站站长
周 名 水务站站长
姚绍俊 电信局局长
唐春震 广播站站长
滕宏山 文化站站长
单培春 建管所所长
吴传玉 国土所所长
章荣斌 高级中学校长
宣云岗 初级中学校长
段 智 中心小学校校长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协调全镇抗震设防工作,研究、审议抗震设防工作的重要措施,协调涉及抗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办公室,许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单培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房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