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01A/政府文件/通知 |
发布机构: | 白塔埠镇 | 发文日期: | 2019-10-17 |
文号: | 白政发〔2019〕75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概述: |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转发你们。 |
白政发〔2019〕75号
关于转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转发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东扶组〔2019〕7号)
附件2:《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扶组【2019】15号)
白塔埠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7日
东海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东扶组〔2019〕7号
关于转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扶组【2019】15号)转发你们。
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扶组【2019】15号)
东海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0月15日
连云港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连扶组〔2019〕15号
关于印发《2019年度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扶贫办(功能板块社会事业局):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14号)和省政府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扶办﹝2019﹞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脱贫对象“回头看”
对2016年以来所有脱贫农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凡是脱贫不实的脱贫农户坚决予以回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对脱贫后由于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返贫的,及时纳入临时救助,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靠。
(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包括低收入农户脱贫、低收入农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经济薄弱村村出列;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包括新识别低收入农户、新增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低收入农户(含脱贫户)基础信息更新;经济薄弱村(含出列村)基础信息更新;低收入农户(含历年脱贫户)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和录入。
(四)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实施意见》,按照“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现行省定脱贫标准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和已脱贫户进行摸底监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关注因病、因灾、因学等支出较大的农户家庭,并建立工作台账。
(五)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低收入农户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9月下旬至10月上旬,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政府扶贫办要求,市里完成所有县区(功能板块)、乡镇扶贫业务人员专题培训,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区(功能板块)组织乡镇开展村级精准识别和精准脱贫准备工作,初步确定识别和达标对象。根据省市部署会议精神,及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0日至11月10日,各县区(功能板块)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完成低收入农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以及经济薄弱村退出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完成低收入农户历年帮扶措施采集;完成脱贫监测户的摸底及信息采集。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各县区(功能板块)于11月11日前完成进村入户和信息采集工作,并将需要维护数据汇总上报市政府扶贫办备案,由市政府扶贫办统一向省政府扶贫办书面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原则上,时间服从质量,各县区(功能板块)于11月28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数据查漏补缺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月1日至10日,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清单。
(五)问题核查
12月11日至20日,各县区根据问题清单,组织乡镇扶贫工作站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在信息系统中对经核实的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
(七)工作总结
2020年1月1日至5日,各县区(功能板块)对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的摸底
结合《连云港市精准防贫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略高于现行脱贫标准(不超省定脱贫标准的1.5倍)、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摸底对象。由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共同研究,提出名单,内部掌握。边缘人口和脱贫监测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
(二)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关于低收入农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低收入农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低收入农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四)关于脱贫户返贫问题
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将那些因病、因灾和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已陷入经济困难的脱贫户作为返贫户处理,并予以及时帮扶。
(五)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数据,各地要充分与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衔接,在信息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避免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今年又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很强,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把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作为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和检验教育成果的重点内容。各县区扶贫办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重要问题要提请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
(二)严把工作质量
要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强化统筹协调
各地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对入户调查核实的内容精心设计,避免重复入户,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四)加强工作督导
市扶贫办将派出督导调研组,对各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督导。各县区(功能板块)也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
请各县区(功能板块)按照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扶贫办联系。
联 系 人:陈健华
联系电话:85489799,15061303092(政务通541348)
邮 箱:lygfpb@163.com
附件:1.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具体要求
2.新识别低收入农户信息采集表
3.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4.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5.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汇总表
连云港市政府扶贫办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