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1 | 信息分类(主题/组配/体裁): | 食品药品监管/政府机构/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19 |
文号: | 东市监〔2020〕90号 | 关键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成立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概述: | 关于成立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时效: | 有效 |
各分局、各有关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春太 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洪兵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薄雷明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伶俐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 兵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 逊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成 员:李祖刚 网络交易与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 广 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科科长
陈德虎 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赵 冰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李昱臻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科长
王雪梅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 炜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薄雷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炜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综合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汇总、总结、上报全县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职责
根据县局制定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内容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的实施。局主要负责人对我局保健食品行业转向清理整治行动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科室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业工作组:
(一)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组
组 长:薄雷明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刘 炜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李昱臻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科长
王雪梅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职 责:按“行动方案”分工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管理、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
(二) 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组
组 长:孙 逊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祖刚 网络交易与广告合同监督管理科科长
职 责:按“行动方案”负责依法严格审查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严厉査处虚假保健食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强化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
(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传销、违规直销和非法添加工作组
组 长:王洪兵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赵 冰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陈德虎 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职 责:按“行动方案”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组织旅游等任何形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査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做好行刑衔接。
(四)保健食品投诉举报工作组
组 长:王洪兵 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王 广 消费者投诉举报管理科科长
职 责:按“行动方案”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工作组和局有关科室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强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推进力度,按“行动方案”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所涉工作总结、报表和资料,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措施、上下协调、齐抓共管。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印发